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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会议公告] 关于召开广水佳林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
来源: | 作者: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17-07-15 | 65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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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广水佳林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

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公告

2015)鄂佳林破管债会字02


湖北广水佳林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: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,经湖北广水佳林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提议,并由债权人会议主席同意,定于201688日上午9:00在湖北省广水市应十大道11号湖北磊落律师事务所办公室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,会议议程是:

1、通报管理人对债权申报的初审意见;

2、通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债务人资产评估报告;

3、通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债务人财务审计报告;

4、对破产企业《财产变价方案》进行表决;

5、通报管理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;

6、收集债权人对管理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请各债权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会。债权人(自然人/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/其他组织的负责人)不能亲自参加会议的,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会,代理人须携带由本人/法定代表人/负责人签发的《授权委托书》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,根据委托人授权行使代理权。

债权人对原申报债权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的,应携带原申报债权凭证及新补充证明材料的原件。

放弃参会的债权人对本次债权人会议所产生的决议视为认同。

特此通知。

湖北广水佳林新型墙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管理人

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